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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活動]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99年度C級擊劍教練講習會(2010/08/26公告)

一、依據:依據教育部99年3月24日台體(一)字第0990037751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提高擊劍運動之成績水準暨運動教練之素質、培養優秀教練人才及促進技術全面提昇,特舉辦此講習會。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擊劍委員會、中華民國擊劍協會


六、承辦學校:吳鳳科技大學


七、舉辦日期:99 年10 月16 日(星期六)起至17 日(星期日)止,共二天。


八、舉辦地點:吳鳳科技大學旭光中心U109(地址: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117 號)


九、報名資格:凡年滿20歲,品行端正,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所屬會員學校之教職員工或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報名。


十、報名手續:
(一)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9 年10 月8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並附兩吋半身脫帽照片2 張。
(二)收件地址:62153 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117 號體育室郭淑華小姐收。
                                聯絡電話:05-2267125 分機21642。
(三)代辦費:含學員伙食費、講師鐘點費、教材講義費、行政費、考試費、證照費。
                            正式學籍學生(需附學生證影印本)每人新台幣參佰元整;一般社會人士每人新台幣伍佰元整

                            請以郵政匯票抬頭書寫吳鳳科技大學,報名時請連同報名表一併以掛號郵寄。


十一、授課講師簡介:聘請具專項理論及實務專長之學者專家授課。


十二、課程內容簡介:如課程表。


十三、附則
(一)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報請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
(二)講習會參加學員經測驗合格,報請中華民國擊劍協會核發C 級教練證。
(三)參加講習會之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
(四)參加講習會之學員,請自備運動服以利實務演練。
(五)本辦法經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陳報大專體總核備後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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