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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活動] 99 年度運動急救訓練研習會參加辦法 - 第二梯次(2010/09/20公告)

一、依 據:教育部99年3月24日台體(一)字第0990037751 號函


二、宗 旨:為增進教師與學生對於運動傷害預防與急救之專業知識,加強面對突發傷害事故之緊急處理能力,特辦理此研習活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五、協辦單位:台灣運動傷害防護學會


六、日 期:99 年10 月22 日(星期五)至24 日(星期日)


七、地 點: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臺北市基隆路4 段43 號)


八、研習內容:
(一)運動急救及骨骼肌肉傷害概論
(二)胸腹部傷害與運動相關急症
(三)頭部及脊椎傷害管理
(四)頭部及脊椎傷害管理實作
(五)常見骨骼肌肉傷害介紹
(六)骨骼肌肉傷害處理與實作
(七)常見運動傷害處理之綜合演練


九、舉辦方式:
(一)專題演講:邀請學者專家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教學。
(二)分組實習:針對所教授之技術進行分組練習。
(三)綜合座談:針對本研習內容進行討論。
(四)資訊與輔助用品展示:體育相關書籍與各類輔助用品之展示。


十、日 程 表:如附件一


十一、參加對象:大專院校學生、各級學校教職員及社會相關人士


十二、參加人數:每梯次100 人


十三、報 名 費:每人1,500 元(含研習手冊及午餐)


十四、報 名 表:如附件二


十五、預期成效:了解運動場館可能發生的傷害及擬定緊急應變處理計畫,以維護運動環境的安全、預防傷害之發生,且具備快速、

                                正確的傷害處理能力。


十六、備 註:
(一)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否則概不退費。
(二)參加學員請向所屬單位申請公(差)假。
(三)研習期間供應午餐,如須住宿請自行處理。
(四)參加學員於報到時繳交一吋相片2 張。
(五)全程參與者由大專體總頒發研習證書。
(六)全程參與者可參加運動急救檢核測驗(檢核費500 元),項目含學科筆試與技術測驗,均達70 分為及格,通過者由台灣運動

            傷害防護學會核發運動急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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