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活動] 提升大專學生學會游泳人口比例初級游泳教學研習(2010/11/08公告)
壹、依 據:教育部 中華民國99 年5 月6 日台體(一)字第0990076454 號函核備辦理。
貳、目 的:提升大專校院學生學會游泳人口比例,增進體育教師之水中安全、自救及游泳教學能力。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伍、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大專體總游泳委員會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淡江大學
中華大學 靜宜大學 中國文化大學
東海大學 輔仁大學 萬能科技大學
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陸、研習日期:
一、99 年11 月20 日(六)至11 月21 日(日);萬能科技大學
二、99 年12 月4 日(六)至12 月5 日(日);臺北市立西松高級中學
三、99 年12 月11 日(六)至12 月12 日(日);輔仁大學
四、檢附研習課程表(如附件一)
柒、參加對象:每梯次參加人員以100 名為限,每人報名費新台幣500 元整,請於報到時繳交。
一、大專校院有開設游泳課程之體育教師、游泳教練(優先錄取)。
二、大專校院體育教師。
三、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應屆畢業生。
四、從事初級游泳教學者。
捌、報名方式:
一、依本會提供報名表格,詳細填寫參加人員資料,加蓋校印或體育行政主管單位戳章,以掛號郵寄大專體總活動組收,即完成報名
手續。
二、報名截止日期:各梯次研習辦理日期前一週。
三、檢附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二),報名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使用。
四、各梯次錄取參加研習人員名單,將公佈於本會網路最新消息欄,屆時,請參加研習人員逕行前往研習地點游泳池報到,本會不另行
文通知。(網址http://www.ctusf.org.tw/news.asp)
玖、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課程包含學科及術科,請務必攜帶泳衣、泳帽、泳鏡及泳池拖鞋並參與實務操作。
二、研習期間,中午便當由主辦單位提供,晚餐及住宿請參加人員自理。
三、凡全程參與研習並經檢測合格者,核發研習結業證書。
四、參加人員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報請公差假及差旅費。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馬宗義先生 E-mail:ctusf31@mail.ctusf.org.tw 電話:(02)2771-0300 分機21 傳真:(02)2771-0305
拾、保險
一、研習期間(2 天),參加人員由主辦單位投保每人新台幣200 萬元整旅行平安險。
二、研習地點(游泳池)由主辦單位投保公共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