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活動] 一○○年度運動能力診斷講習會(含C 級認證)實施辦法(2011/02/22公告)
一○○年度運動能力診斷講習會(含C 級認證)實施辦法
一、主 旨:透過專業課程學習,使運動愛好者、教練及選手對運動能力診斷具有正確知識,實質提昇運動能力診斷之運用觀念。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台灣運動能力診斷協會
四、協辦單位:北一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
五、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19日至20日(星期六、日,計二天)。
六、講習地點:臺北市立體育學院201視聽教室(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七、參加資格:以體育教師、教練、大專校院學生為主。
台灣運動能力診斷C級證照:須年滿18歲(1993年3月18日以前出生者)。
八、講習人數:以80名學員為限,額滿截止。
九、報名手續:(一)、日 期:即日起100年至3月10(星期四)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費:1. 大專校院學生:無需繳交報名費(須附上學生證明)。大專校院學生如要參加台灣運動能力診斷C級證照
考試者,須繳交新台幣800元整,做為認證費用。
2. 一般社會人士:新台幣2000元整,ㄧ律以現金袋繳交。
(三)、手 續:詳填報名表(如附件),並準備二吋照片二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報名表上)、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掛號逕寄『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林君妤助教收』,逾期恕不受理。
(四)、聯絡人:林君妤助教。電話:02-2871-8288 轉6306、6301
十、講師:聘請台灣運動能力診斷專業人士與課程專業人士擔任。
十一、參加本次講習會學員修習全部課程,核發結業證書。
十二、學員參加講習期間如請假、遲到、早退者,均不得參加學科測驗,報名費亦不可退回。參加學科測驗成績達70分以上,經台灣運動
能力診斷協會審查及格者,核發台灣運動能力診斷C級證照。
十三、講習會教材資料由本校提供。
十四、講習會午餐(繳交報名費者)由本校提供。無繳交報名費之大專院校學生,午餐自理。
十五、講習會課程表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