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活動]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1年C級裁判講習會(2012/04/24公告)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101年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 主 旨:為培養桌球裁判人才,提升桌球運動水準,特舉辦之。
二、 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
四、 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淡江大學、真理大學、聖約翰科技大學
六、 講習時間:中華民國101年5月18、19、20日共三天。
七、 講習地點:淡江大學游泳館N203教室(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八、 參加資格:1. 年滿20歲(民國81年5 月17日以前出生者)。
2. 愛好桌球運動,熟諳桌球規則。
3.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九、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11日止。(額滿即止)
十、 報名地點:郵寄至淡江大學體育事務處 陳文和老師收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電話:(02)26215656#2172
十一、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貳仟元整,應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十二、 報名辦法:
1. 詳填本會製定之辦名表,檢附身份證、學歷證件正反面影本、一吋半身照片二張及報名費。
報名費繳交方式:請用匯票(匯票抬頭『淡江大學』)並隨報名表寄至本校始完成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及事後補繳報名費。
2. 所附各項證件影本必須清晰,無法辨識者,視同資格不符,報名資料及報名費均不退還。
3. 若經本會審查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講習。
十三、 報名人數:暫定六十名
十四、 參加本次講習學員修習全部課程且無請假、遲到、早退,並參加綜合測 驗者,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書。綜合測驗成績及格者,報請中華民
國桌球協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五、 及格標準: 學科測驗 60 %、裁判實務 40%、,總分未達七十分者為不及格,不予核發C級裁判證。
十六、 講習會三天的午餐及講習資料由本會提供。
十七、 本講習會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輔字第1010000511號函核准辦理。
十八、如未盡事宜得更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