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活動] 教育部101年度體適能指導員培育研習會(2012/05/28公告)
教育部101年度體適能指導員培育研習會實施計畫
壹、依 據:教育部100年10月13日台體(三)字第1000185660號函辦理。
貳、目 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將於民國103年起全面實施,「體適能檢測成績」將列入超額比序條件之參考項目,為提供具公信
力之檢測成績,預定在全國廣設「體適能檢測站」,因此擴大培育體適能之專業人力實有其必要性。
參、辦理單位: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
肆、研習內容:
一、初級研習會共5天,前4天每天上、下午各4小時為專業知能課程研習時間;第4天下午及第5天為學科與術科檢定考試時間。
中級研習會共4天,每天上、下午各4小時為專業知能課程研習時間;學科與術科檢定考試時程另行訂定頒布之。
二、學員必須全程參與方可取得研習證書,研習證書詳列各研習課程及時數。參加檢定考試者,必須通過學科考試與術科考試方能取得檢
定合格證明。
三、研習會擬聘請國內體適能專家學者授課,講授最新體適能知識及技能,使學員能具備體適能新知及指導之專業能力。
四、課程名稱與目標:
(一)初級研習:1.課程名稱:運動指導員的倫理規範、運動安全、傷害預防與緊急處理、健康評估-體適能測驗、規律運動習慣的養成、
瞬發力檢測與改善、肌肉適能檢測與改善、柔軟度檢測與改善、身體質量指數檢測與改善、心肺適能檢測與改善。
2.課程目標:具備體適能檢測與教學之能力。
(二)中級研習:1.課程名稱:運動安全管理、解剖學與生物力學、運動處方、運動生理學、病理生理學、心肺適能之運動指導實務操作、
體重控制之理論與實務、肌肉適能之運動指導實務操作、柔軟度之運動指導實務操作、健身運動心理學。
2.課程目標:具備機關團體體適能指導與學校體適能中心指導之能力。
伍、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初級研習:101年7月9日(星期一)至13日(星期五),為期5天;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二、中級研習:101年7月9日(星期一)至12日(星期四),為期4天;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陸、參加對象:一、初級研習: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推派所屬學校教職員工10-20位(體育教師優先考量),錄取240名為限。
二、初級檢定考試:取得初級體適能指導員研習證書,欲取得初級檢定合格證明者均可報名參加。
三、中級研習:取得初級體適能指導員合格證明者均可報名參加,錄取150名為限。
柒、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星期五)為止。
捌、報名方式:一、初級研習會(含檢定考試)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填寫推派之教職員工報名表後,以E-mail方式
寄至本會彙整(jjliuk@yahoo.com.tw)
二、中級研習會與初級檢定考試採用網路報名方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於101年6月15日(星期五)前至
教育部體適能網站(www.fitness.org.tw)或本會網站(www.rocnspe.org.tw)報名。
電 話:02-77346876。聯 絡 人:劉玉潔小姐。
三、僅報名參加初級檢定考試者,請於網路報名時填入初級「研習證書」編號。
四、報名參加中級研習者,請於網路報名時填入初級檢定「合格證書」字號。
玖、錄取方式:一、中級研習:每校至多2名,依報名先後順序、學制別及地域別錄取,錄取150名為原則。
二、錄取名單將於101年6月20日(星期三)公佈,請逕至教育部體適能網站www.fitness.org.tw及
本會網站www.rocnspe.ort.tw查詢。
三、中級研習錄取者請於101年6月27日前繳交保證金500元整,研習會結束當天退還,未報到者及未全程參與者不予退費,
【保證金繳交請利用郵局或銀行匯款方式(不包含ATM轉帳方式),並請註明參與研習者姓名,
本會匯款帳號00019720091324】。
拾、檢定考試:一、凡參加本次研習會者,均可免費參加初級檢定考試。
二、非本次參加學員且已取得「初級體適能指導員培育研習證書」,欲報名初級檢定考試者,每人繳交保證金500元整,於檢
定考試結束當天退還,未報到者不予退費。報名後,請於101年6月27日前利用郵局或銀行匯款方式(不包函ATM 轉帳
方式)繳交保證金,並請註明參與研習者姓名(本會匯款帳號00019720091324),若於規定時限未繳納者,恕難受理。
拾壹、附則:一、本研習會報名及所有課程一律免費,並提供午膳、研習資料及保險;參加人員住宿、交通及相關費用請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自行開車學員,請依相關規定繳交停車費用。
二、報名經錄取後需全程參與,並配合依編號入座及隨堂點名措施,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參加。錄取名單公佈後,因故無法參
與者,請於101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告知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學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