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陸大專生親近臺灣驚騎團(自行車環臺)活動」遴選辦法
參加2016兩岸大學生親近臺灣驚騎團
自行車環台遴選辦法(草案)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採購契約書案號105-02-063號辦理。
二、目的:遴選大學生參加兩岸大學生親近臺灣驚騎團自行車環台活動
三、學生名額:車手以男生3名、女生3名共6名為原則。
四、環台活動期間:自105年7月1日起至12日止,共計12日。
五、資格:
1.須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之會員學校,並符合104學年第二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
2.具有自行車環台經驗、教育部體育署辦理之單車成年禮活動或其他相關經驗者(須提供佐證)。
3.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自認能完成自行車活動行程,並檢附健檢證明者。
五、報名時間:
1.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經大專體總逕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通過後,公布於大專體總官方網站
六、組成:
1. 由各會員學校依據推薦表辦理推薦學生1名,並由體育室將相關資料函文至大專體總辦理報名手續。
2. 由大專體總自報名參加車手中,依據參加資格遴選、學校推薦及曾參加教育部體育署辦理之單車成年禮活動等綜合考量,
並經大專體總同意後產生;若無符合資格之學生參加時,則由大專體總自行遴選優秀學生參加。
3. 如遇正取學生自行放棄參加資格時,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原放棄資格之正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七、附則:
1.參加學生如活動前受傷,應立即向本會報備,如刻意隱瞞造成無法完成本項活動,則函文告知學校。
2.參加學生必須填妥保證書及家長同意書,並交由大專體總審核無誤後始可參加本項活動。
3.活動完成後請撰寫心得分享,最少2,000字及包含10張照片(含照片說明及原始檔),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完成心得報告。
八、本辦法經大專體總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