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通報之體育館開放申請
生活通報之體育館開放申請
本校第三週及第四週(10月4日至10月16日)將採實體與線上分流混成教學,體育館開放運動代表隊及運動性社團活動申請場地使用,不接受個人使用場地,使用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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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
週一 |
週二 |
週三 |
週四 |
週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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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段 |
17:10~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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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以下幾點請配合-
- 需遵守中央及新北市政府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規定。
- 進入體育館內請手部消毒清潔。
- 請全程配戴口罩,包含運動時候,工作人員會不定時巡視,若不配合將取消場地申請使用。
- 人與人距離請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
體育教育中心製1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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