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7條、第27條之1、第27條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6106A號令修正發布資訊。
主旨:「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7條、第27條之1、第27條之2,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26106A號令修正發布資訊。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張維倫視察(聯絡電話:02-877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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