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交通部研訂「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1份,請依權管辦理活動性質及型態,參酌引用訊息。
說明:依據本部112年8月24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32856號函轉交通部所送「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