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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體育教育中心

場館借租用與費用

運動場館借用及租用規定
  
一、本校各單位(含本校行政、教學、學生自治單位)需使用運動場館設施時,應由單位於活動七日前繳交活動企劃書及填寫完整之「真理大學運動場地暨體育活動申請表」,送交體育室辦理借用,經核可後使用。
  
二、校外機關團體(政府機關、社區團體及公司行號,個人恕不受理)借用本校運動場館者,應附具體活動企劃書或其他相關資料及填寫完整之「真理大學運動場地暨體育活動申請表」,於活動前十五日向體育室提出申請,經核可後付費使用。
  
三、本校開放借用或租用時段及場館使用範圍如真理大學運動場館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所規定。
  
四、各單位借用及租用本校各運動場館皆應以辦理體育性活動為主,如辦理非體育性活動需由體育室核可。
 
五、經核可借用及租用本校各運動場館之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活動項目或逕行轉借。
  
六、使用運動場地時,請攜帶並主動出示核可之活動申請單。
 
七、使用各類場地及設備如有損壞時,使用者應負賠償或修護之責。
 
八、使用運動場地時,請遵守運動場地相關管理辦法,各使用單位如違反使用規則時,視情節處以暫停或終止使用。
        
      
運動場館收費標準
 
    
 (一)台北校區

場地

收費標準

室內籃球場

每面每小時

1,500 元

室內排球場

每面每小時

1,500 元

室內羽球場

每單位(2面)每小時

1,000 元

室內桌球場

每單位(6張桌)每小時

1,000 元

室內網球場

每面每小時

1,500 元

體操場

每小時

1,500 元

武道館

每小時

1,500 元

體適能教室

每小時

2,000 元

室外籃球場

每小時每面/三面

500/1,200 元

室外排球場

每小時每面/三面

500/1,200 元

田徑場

1. 舉辦運動會:每場每天

100,000 元

2. 舉辦壘球活動:每天

50,000 元

 
(二) 台南校區

場地

收費標準

體育館(不含健身房及有氧教室)

每天

50,000 元

室內籃球場

每面每小時

1,000 元

室內排球場

每面每小時

1,000 元

室內羽球場

每面每小時

400 元

室內桌球場

每面球檯每小時

100 元

室內網球場

每間每小時

2,400 元

游泳池

1. 每間每時段(4小時)

16,000 元

2. 本校教職員工及眷屬游泳會員每人每年(不限次數)

1,000 元

3. 本校教職員工及眷屬每人每學年每張游泳劵/15張游泳劵

40/500 元

4. 本校學生游泳會員每人每年(不限次數)

500 元

5. 本校學生每人每學年每張游泳劵/12張游泳劵

30/300 元

6. 校外個人游泳會員每人每年(不限次數)

1,500 元

7. 校外個人每人每學年每張游泳劵/12張游泳劵

50/500 元

重量訓練

每間每小時

2,000 元

有氧中心

每間每小時

3,000 元

會議廳

每間每小時

1,000 元

視聽教室

每間每小時

1,000 元

 棒球場

 

請參照「真理大學台南校區棒球場使用、維護與安全管理辦法」

 

(三) 如為本校主辦之活動者,以三折收費;如係協辦者,以五折收費。其活動性質,係屬學術、公益,由管理單位認定,雙方權利義務並妥予規範;惟屬營利行為者不得協辦。各場館因特殊狀況必須變更收費標準時,應另案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及校友享有五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