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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場使用規則

 

運動場使用規則
一. 運動場使用原則以1.體育正課2.代表隊訓練3.社團活動為借用順序。欲使用運動場之團體,經申請核准後方可使用。
二. 運動場內以及跑道禁止騎乘各種車輛。
三. 草皮保養不易,請勿穿著釘鞋在運動場內活動。
四. 除有老師在場指導外,嚴禁在運動場內、外從事危險性運動,如標槍、鐵餅、鉛球等。
五. 請勿攜帶寵物進入運動場活動。
六. 請共同維護場地之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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